关于举办新形势下药物研发与评价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4号)精神,定于8月1日至8月3日在新乡市举办“新形势下药物研发与评价”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药物研发新思路(渠桂荣)
(二)基于药物分子结构多样化方法学研究(张贵生)
(三)药物新靶点及药物研发新成果(丁清杰)
(四)平台化建设在医药研发中的角色(王伟)
(五)药物的精细化研究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李伟)
本次研修班采取专家报告、学员专题研讨、学术交流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研修,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探讨,提高研修效果。
二、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物研发与评价工作的人员,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个单位1-2人,共计50人(名额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请参加研修人员于7月26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二维码附后),经审核,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反馈是否同意其参加本期研修。
三、研修时间及报到地点
研修时间:2022年7月31日至8月3日,7月31日全天报到,8月1日至8月3日开展研修。
报到地点: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前台电话:0373-7050003;经理联系方式:1359876955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后通过“高级研修班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证书(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培训学时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加研修学员要按照《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研修期间遵守新乡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到时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师范大学
党治国 15237376704 0373-332633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高 第 0371-69690110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