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43号)精神,定于2023年7月2日至5日由洛阳理工学院在洛阳市承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及研修方式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革建设;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新媒体时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品牌营销;
(五)面向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
(六)新常态下镇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本次研修班采用专家报告、学员专题研讨、学术交流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等方式,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探讨,提高研修效果。
二、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金融与投资机构、农业地产、农业科技类创新企业、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有志于从事乡村振兴领域工作的人员,共计50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名额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参加研修人员于6月3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二维码附后),经审核,微信公众号将直接反馈其能否参加本期研修。
三、研修时间及报到地点
研修时间:2023年7月2日至7月5日,7月2日全天报到,7月3至7月5日研修。
报到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8号洛阳理工学院开元校区子衿宾馆(联系电话:0379-65929172,13663882037)。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后通过“高级研修班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证书(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培训学时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加研修的学员要按照《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遵守研修班组织纪律。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洛阳理工学院
周武强 电话:13663882037,0379-6592917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吴军辉 电话:0371-69690110
附件:1.授课专家情况介绍.pdf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