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07-1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2019〕47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限推1个,报送省主管部门再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资格原则上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表彰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受到国家部委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

(二)先进个人

1.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记录。

2.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资格原则上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包括“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受到国家表彰的“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

3.近5年以来,受到国家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评。

4.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及近5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5.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具体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11:30。

2.具体申报要求和有关表格见附件。

联 系 人:张小勇 崔建武

联系电话:64231424



河南科技大学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doc



转自:河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