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先进集体
指标1个。内设二级机构自愿申报,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1.河南省模范教师:2个
2.河南省优秀教师:2个
3.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个
4.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个
各单位择优推荐,限推荐1个。校领导、二级机构的负责人(正副职)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且未发生违法违纪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个人
1.教师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参评者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2.教育工作者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单位评优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对确定推荐的人员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2.申报的先进集体和推荐的先进个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审批表(见附件,A4纸打印,15份,单位推荐意见栏须评优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8日上午11:00。
2.其他申报要求和有关表格见附件。
联 系 人:张小勇 崔建武
联系电话:64231424
河南科技大学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doc】
转自:河南科技大学